花50万娶越妻「人财两失」翻脸悔婚 告媒婆被打脸

▲越南女子。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高雄市吴姓男子去年花费50万娶越南籍的新娘,但最后却无法将新娘带回台湾,愤怒的将赖姓媒人告上法庭求偿50万元。不过法院审理发现,无法将回新娘是因为未完成相关流程,而且所有的花费都是用在婚礼上,最后驳回吴男诉求。

根据判决,吴男表示去年3月20日与赖女达成协议,前往越南迎娶新娘。前后共付了50万元,但最后都无法将女方带回台湾,认为赖女态度消极,并拒绝依照收据上的约定还钱,定提告求偿50万元。

对于指控,赖女表示,男方在结婚后的半年内必须要前往越南三次,并且有相关的纪录。然而,吴男只前往过越南两次,并未完成相关的流程,而且50万元都花费在婚礼流程。

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吴男与越南籍的配偶确实有在穿着婚纱并进行结婚仪式的情况,并且有配戴金项链。这些金钱已经用于婚纱和喜饼等事宜,且金项链是赠与女方的,并无误。因此,法院驳回了吴男的求偿诉求。此案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