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中医师!宣称「内观法」针灸治疗 竟在诊间病床上性侵女病患

中市1家中医诊所黄姓院长,2023年2月底为女病患治疗,宣称以「内观法」、针灸治疗,趁机强制性交得逞,法官认定不能以治疗方法合理化强制性交罪犯行,判3年4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1家中医诊所黄姓院长兼中医师,去年2月底为女病患治疗时,趁诊间无他人,宣称以「内观法」、针灸治疗,要求她闭眼、躺病床、自脱外裤,并将腿擡高,趁势拉她双腿近身,强制性交得逞,经女病患报警。黄坦承性交,但辩称女未反抗;法官认定不能以治疗方法合理化强制性交罪犯行,判刑3年4月,可上诉。

女病患因车祸受伤,2023年2月28日中午到长期看诊的某中医诊所求诊,看诊的黄院长说,要在她腰椎至臀部位针灸,要求她躺在诊间病床上、自脱内裤。

当天下午13时,黄趁护理人员有事离开,诊间无他人在场,竟拉上床帘,宣称要以「内观法」及针灸治疗,要求女病患正躺闭眼、并将腿部擡高,她遵照医嘱,没想到,黄竟趁机强制性交得逞。

女病患说,黄所要求的动作让她露出阴部,再把她双脚拉近己身,她还疑惑为什么有这种动作?没想到,他竟将生殖器撞进、碰触她私密处,根本没事先询问她。她报案、采证送验,阴道深部、阴道分泌物及内裤底等处所验出的男性染色体型别,与黄相符

黄坦承性交,但辩称女病患未反抗,他也未以强制力违反她意愿。并辩称,「内观法」是经络与脉轮(身体神经丛的集合点),针灸时可激发脉轮产生颜色,要闭眼时才看得到,并拿出相关书籍佐证。

黄委任辩护律师则说,黄多年未治好女病患,心理上有责任感,是计划性「治疗」,而非计划性「性侵」,只是最后步骤涉《刑法》的性交。

法官认为,虽未施加不法强制手段,但佯以宗教、迷信、医疗、民俗疗法及查验等名目的外衣,行性交之实的行为,即属于「违反意愿」的方法。

法官以黄身为中医师,利用病患对医师医疗专业的信任、尊重,趁她遭针灸、处于无助而难以、不易或不敢反抗之际强制性交,严重侵害性自主决定权,且犯后否认犯罪,以治疗方法来合理化强制性交犯行,依强制性交罪判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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