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高樓層建物 內政部籲公共安全仰賴這件事
内政部5日由次长吴堂安再度率国土署、消防署启动高楼层建筑物公安联合督导稽查,结合新北市政府工务局、消防局抽查3处高层建筑物,针对建筑物公共安全申报及消防设备检修申报执行情形进行稽查,强化民众危机意识,要求所有权人定期办理公安申报,并要求地方政府依相关规定办理,对于不符合规定之场所依法处分。
内政部表示,新北市政府目前就高层集合住宅部分尚有121处公安申报列有缺失,应尽速要求上述场所完成改善。其中公安申报检查项目之直通楼梯为建筑物重要的防火避难动线,依法确实维护合法使用与构造设备安全。
继6月11日及7月8日至新竹县及桃园市联合督导建筑物公共及消防安全后,内政部表示,这次督导抽查去年度应办公安或消防申报有缺失且未完成改善案件,于现场发现有排烟室堆放桌椅、杂物、自行增设铁卷门、变更梯间构造或使用装修材料不符、现况使用不符使用执照规定、排烟设备风量不足等情形,皆有影响公共安全的疑虑,内政部也请新北市政府应确实依有关法规要求改善,如有未依规定维护建筑物合法使用与其构造及设备安全或未办理申报者,应依建筑法及消防法等规定进行限期改善或裁罚,以维护居住环境及生命安全。
有鉴于新竹市晴空汇火灾造成2位消防员殉职,新北市政府除于113年6月及7月抽查辖内15处住宅用高层建筑物,发现9处有防火填塞不完整及防火门缺失情形,均要求场所限期改善外,针对违规情形严重、拒不配合改善者,亦将公告于消防局网站供民众查阅注意,并于违规场所入口明显处张贴不合格标示;另为加强场所管理、提升安检效能,新北市政府建立与运用火灾风险模型,有效计算安检人力及地区场所风险管理最大化,内政部特予以肯定,可供各县市政府借镜运用参考。
内政部呼吁,高层建筑物之公共安全仰赖场所自主保护,管理权人应依法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申报及消防安全设备检修申报,以确保场所公安及消防维持堪用状态,若发生火灾,能立即执行初期灭火,避难疏散等应变作为,降低人命及财产损失,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应加强抢救同仁救灾安全意识,借由训练及器材等,落实救灾安全管制,于抢救民众生命财产同时,保障自身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