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碰了闆娘的背 老闆「忍一天」醋勁爆發持刀狠砍判刑
台北市吴兴街「泰缅姊妹小馆」餐厅今年5月发生情杀事件,翁姓业者疑不满邵姓妻子的背部遭王姓厨师触碰,持榔头、菜刀猛砍导致王头、手部多处刀伤,台北地院审理,依重伤未遂罪判翁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5年,不得接近被害人。可上诉。
2024年5月24日上午,王姓厨师在店内送餐、端菜,疑不慎碰到邵女的背部,翁看见,认为老婆被人「吃豆腐」,怀恨一天多;25日晚间,翁带榔头到店里朝王挥打,再拿起菜刀、榔头砍杀王,王反应不及,头、手被砍多处受伤。
王送医救治后幸无大碍,警方随后逮捕翁,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依杀人未遂、伤害罪对翁声押禁见获准,翁后来被起诉。
翁否认犯重伤未遂罪,只承认普通伤害罪。他说,他与王是本来是朋友关系,因妻子被摸醋劲大发,25日晚间7时购买榔头,再去餐厅厨房高举榔头由上而下朝王敲击3下,之后拿出菜刀挥砍王2刀。
法官认为,翁主观上具重伤不确定故意,伤害危及王的身体或健康,幸经及时送医救治,王目前头部伤势已康复,但手部的伤已影响日常生活及工作,翁成立重伤未遂罪。
判决指出,本案冲突的原因是翁吃醋,翁与王并没有何深仇大恨,翁没有必须致王于死地不可的动机,依重伤未遂罪判翁有期徒刑1年10月,并予缓刑宣告5年,提供100小时的义务劳务。
图为台北地方法院。记者王圣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