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施壓潘斯推翻大選也享豁免?大法官:下級法院決定

川普(左)与任内副总统潘斯。(美联社)

前总统川普在颠覆2020年大选案中面临四项罪名,皆表示不认罪,其中他被指控试图施压前副总统潘斯(Mike Pence)在七个关键摇摆州「欺骗性地改变选举结果」。最高法院1日裁决川普享有推定豁免权,案件将因此发回下级法院更审。

国会山庄报(The Hill)报导,川普2021年1月6日施压潘斯,要求他认证所谓的「假选举人」名单,从而颠覆总统选举结果。

不过大法官们裁定总统的核心权力不受刑事起诉。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G. Roberts Jr.)表示,每当总统和副总统讨论公务(official)职责时都属于公务行为,而主持总统选举结果认证是副总统的宪法和法定职责。罗伯兹写道:「起诉书指控川普试图向副总统施压,要求他在认证程序中采取特定行为,但这已涉及公务,川普至少可以推定豁免此类行为的起诉。」

然而罗伯兹对于川普具体行为是否免受刑事起诉的问题语带保留,交由下级法院决定。「接下来的问题是:推定豁免权是否在这种情况下会被推翻。」

大法官们已经确定部分指控完全属于川普公务范围、享有绝对豁免权。一些其他指控是否受到总统豁免权保护则由下级法院决定,包括川普与国家官员、私人团体和公众的互动。如川普还被指控试图利用司法部的「权力和权威来进行虚假的选举犯罪调查」,据称他因此会见了代理司法部长、司法部和白宫的其他高阶官员讨论此事。

不过由于行政部门拥有「专属权力和绝对裁量权」来决定调查和起诉哪些罪行,因此川普其实也无法指使这些部门恣意调查,应可免受这些行为的刑事起诉。罗伯兹指出「总统不能因其专属宪法权力范围内的行为而受到起诉。因此川普绝不会因涉嫌与司法部官员讨论而受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