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淡水河陸艦艇長「有親戚在台」聲請具保停押遭駁回

大陆籍海军舰艇长退伍的阮芳勇今年6月自驾快艇偷渡来台「投奔自由」,士林地方法依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罪,判处8月徒刑。阮男日前以「有亲戚在台」可提供居所声请具保停押,法院认为全案尚未确定,日后尚须执行,驳回声请。

判决指出,大陆地区人民阮男,今年6月8日从大陆宁德市三都港购买船身为玻璃缸体,配备弦外机快艇自驾出港,行经东引周边海域,风浪较大稍作停留后,隔日上午9时许,驶入淡水区外海域,擅自进入台湾地区,擦撞淡水老街渡船头的交通船,下船说「我是大陆开船过来的,我来投案」非法入境一个多小时就遭海巡人员逮捕。

阮男日前称,不后悔来台湾,且在法庭上说明来台原因及目的,是为了推翻、破坏中共政权,早年听广播得知台湾可接受大陆起义人士来台,不是故意破坏台湾法律秩序。他声称,长期在军队任职,对军事有充分认识,可助台湾对抗中共的军事威胁,辩论终结前当庭提出「福建沿海军事部署情资情报」,请法官交给国安局使用。

阮男日前声请具保停押,主张有亲戚在台,可为他提供居所及担保,也可以自行缴纳保证金,无逃亡动机、羁押必要。

合议庭认为,阮男经判决有罪处8月徒刑,全案尚未确定,日后尚须执行,且非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无住居所及财产,自驾方式横渡海域非法进入台湾地区,显有逃亡能力,纵使有在台亲戚可提供居所及担保金,但无法担保日后审判及执行程序确实得顺利进行,认有羁押必要,昨驳回声请。

大陆籍男子阮芳勇,今年六月八日涉从大陆渔港独自开快艇「鸿津号」,跨越台湾海峡闯淡水河直驱我国,阮男上囚车前称「不后悔来台湾!」。记者萧雅娟/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