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送礼 难认定与贿选挂勾

云林地检署5日举行「查察贿选及暴力执行小组」揭牌。(周丽兰摄)

今年农渔会改选刚好在农历大年初十,期间适逢春假连放6天假,初五上班后时隔5天就是农渔会代表投票日,对于地检署而言,严重压缩查察贿选的时间,此外,国人习惯过年带伴手礼走春,也属习俗之一,检方秉持着毋枉毋纵的原则,恐怕难度势必更高。

选举查贿向来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本届农渔会选举时间碰巧在大年初十(2月21日),春节送礼既合理也正当,30元价值赠品门槛更显不合理;再者,虽然查贿早已启动,然而,过年上门查案除非是罪证确凿,否则,反而容易招致扰民的困扰。

云林地检署认为,农渔会选举的投票者会员,是否涉及贿选,当然是要看具体案例,30元价值文宣品只是一个参酌标准重点是会不会影响投票意愿而定,伴手礼价值很难一概而论。

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金星表示,送礼者收礼者之间的关系,自然会是查察贿选必须要厘清的重点,若不是亲属也非朋友,单纯只有会员之间的关系,礼品是否「高额」,很容易就会有一个评断。

今年农渔会查贿选困难度虽高,但好消息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集体旅游事件可望比往届锐减,一来,人人自危、减少群聚是上策;再者,也因疫情之故,国内旅行大暴发,一房难求,绑桩出游临时订房也就不太容易。

至于以往选举常常会引起争议的寺庙捐赠等,则因为与农渔会选举关联性较不大,法界人士认为,过年期间,点光明灯、安太岁均属对价行为,并不算捐献或赠与,寺庙也与会员不太相关,故较无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