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堂23岁工人触电惨死!老板3疏失害命 120万和解换免囚
▲北市内湖区春水堂分店发生工人触电身亡。(资料图/记者黄彦杰摄)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市内湖区春水堂餐厅发生重大工安意外,23岁张姓工人前往进行消防安全设备,却误触漏电电器,经送医抢救仍身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张姓父母,为查明爱子遇到真正原因,诉诸法律行动。士林地检署侦查后,认死者受雇的设备公司陈姓老板,未提供适当绝缘防护具等,才酿意外,考量双方以120万元和解,将陈缓起诉处分。
去年1月11日春水堂西湖店施作侦烟器增设工程,便把工程交由陈姓男子所经营的公司承揽,而案发当日,陈男便指派张男及另名员工前往施作,但没想到张男将侦烟器电线拉出,并固定在排烟风管上时,误触现场漏电的电器,当场遭受低电压电击,随即倒地不起。
士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陈姓男子作为雇主,未能为从事电气工作的员工提供适当的绝缘防护具及必要防护器材、未确保现场的配电设备及线路在作业前被切断和拆除,及没依职业安全规定安排必要的卫生教育和训练,3项疏失导致张姓工人在工作时误触漏电电器,当场遭电击身亡。考量陈姓雇主坦承犯行,与张姓父母达成和解,8年内也无犯罪纪录,依法予以缓起诉处分,条件是须向公库支付3万元;其公司同条件。
至于,春水堂公司刘姓代表人及分店施姓负责人案发后,让水电师傅检查抽油烟机马达,将电线重新包覆而破坏现场,被依法送办;检方认为,春水堂与工程公司为承揽关系,相关工程仰赖消防安全高度专业,对于工程施作细节,被告2人没相关背景,应无从指挥、监督张男施作,难认2人有违职业安全卫生法,认定他们罪嫌不足,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