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神话:悟空》看《西游记》中的法律文化

作者:□陈思思

近一段时间,网络游戏《黑神话:悟空》引发海内外极大关注,这与游戏富含中华文化底色和中华审美风范关系重大。古老的文化和年轻的创造,它们是文脉的两端,虽隔着绵亘的时空但却气息相通。《黑神话:悟空》的故事背景源于中国经典名著《西游记》,在游戏里,玩家将扮演一位“天命人”,为了探寻昔日传说的真相,踏上一条充满玄幻和传奇的西游之路。伴随着游戏的火热出圈,《西游记》中蕴藏的中国古代戏曲里的法律文化同样值得关注研究。

《黑神话:悟空》与戏曲中的法律文化

明代吴承恩小说《西游记》的问世,成为中国西游故事的集大成者,使西游故事整体得以定型。西游故事演变为西游文化,并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不断累积与塑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戏曲文化具有决定性作用。吴承恩《西游记》问世之前,最早的西游故事可以追溯到唐代的地理史料《大唐西域记》。随后,南宋话本《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中最早出现孙悟空形象,西游故事初步完整。随着元杂剧的出现与发展,一系列有关西游故事的杂剧不断出现,西游故事才得以在这些元杂剧中不断完善与基本定型,吴承恩《西游记》的内容基本是对这些西游杂剧的一个编著与升华。在古代传统社会中,大众文化水平较低,直观性与娱乐性较强的戏曲成为《西游记》的主要传播方式。戏曲对西游故事进行着不断地塑造,使得故事情节愈加完善,故事人物愈加丰满,故事内涵愈加鲜明,整个西游文化逐渐形成与发展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戏曲本身的文化元素也在不断渗入其中。

进入现代,86版电视剧《西游记》作为经典与典范,其中故事的表达、人物的塑造与精神的传达等,基本继承了传统戏曲的西游文化符号。这种对西游文化传统的准确传承,使其成为西游叙事中的经典。随着游戏叙事的不断成熟,关于西游故事的游戏叙事也不断出现并逐渐成熟。而《黑神话:悟空》也是以这种最新游戏形式对中国传统西游故事进行的全新呈现。这个游戏叙事成功的重要因素是因为对西游文化中的戏曲符号进行了准确的传承与发展。

由于中国传统西游故事之中存在着一个宏大的法律世界,《西游记》也被称为古代法律之宝典,法学领域历来有以《西游记》为材料的丰富研究成果。但这个系统宏大的法律世界也是随着戏曲对西游故事的不断塑造与完善而形成的。因此,这个法律世界之中也蕴含着一套独特的戏曲法律文化符号。《黑神话:悟空》中孙悟空被天庭“处死”多年后,出现了一个叫“天命人”的猴子,他的使命就是寻找当年悟空消亡后留下的“六根”。集齐六根,就能复活当年的齐天大圣。而游戏的主线在于让玩家以“天命人”的身份,探寻西游世界的真相。与传统西游叙事相比,这个游戏叙事虽然已对原故事内容进行了大量的改编,但无论从游戏玩家与NPC(电子游戏中不受真人玩家操纵的游戏角色)的形象、动作、语言等,还是从整个游戏的主题、画风、场景、音乐等出发,都完美诠释了对传统西游戏曲文化系统的重现与再造。而在这个重现与再造的过程中,《黑神话:悟空》也实现了对西游戏曲中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西游故事中的戏曲法律文化内涵

西游故事从一个单纯的史料发展为具有精神内涵的神话文化的关键,就是戏曲文化在其中不断塑造的过程。戏曲文化在这个塑造的过程中除了以民间神话元素不断丰富与滋养西游故事,更重要的是将戏曲中承载的民间审美观、价值观、情感观等输入西游故事之中,以达到社会教化、政治批判、共情宣泄与娱乐审美等功能。其中也包括传统戏曲法律文化中弘扬的法律价值观与抨击的司法丑恶现象。而《黑神话:悟空》对以往西游文化的超越就在于能够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共鸣,其中除了对原有戏曲法律文化内涵的传承,还有对这些内涵的现代化更新与发展。

第一,所弘扬的法律价值观。传统西游故事中存在着戏曲法律文化所弘扬的善恶报应、情法两尽、公平正义等法律价值观。在传统西游的具体叙事中,这些法律价值观往往蕴含着仁、义、礼、智、信等优秀传统思想。但这些思想是建立在封建等级基础之上的,其中也存在许多男尊女卑、权尊于法、阶级压迫等缺陷。如《西游记》中孙悟空向来以善恶为标准对作恶的妖魔鬼怪进行审判,对于深山野妖他往往从不手下留情,但对于私自下凡的大仙坐骑或徒儿,往往以“交情”来实现所谓的“情法两尽”,对这些神仙的“关系户”网开一面。《黑神话:悟空》中的“天命人”是现代化转型的孙悟空,其所弘扬的法律价值观中存在着鲜明的民主、平等、自由、法治等现代法律思想。

第二,所抨击的司法丑恶现象。传统西游故事中往往通过一些神话司法案件,来批判与讽刺现实司法中的丑恶现象。如《西游记》中通过对比丘国国王只求长生不老不理朝政的故事来批判古代司法不作为现象;通过三打白骨精中唐僧不信孙悟空,而坚持自己荒唐判断的故事来批判古代司法中的主观臆断现象;通过孙悟空状告李天王养女金鼻白毛老鼠精的故事来批判古代司法中“官官相护”的现象等。《黑神话:悟空》作品中不仅继承了西游文化中的司法批判功能,而且在符合时代主题的前提下,对某些司法丑恶现象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与揭示。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秦腔中的传统法律文化及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项目编号:24YJC820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