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港澳居民来台观光 护照效期半年将缩为3个月
▲内政部决定放宽香港、澳门来台的护照效期规定。(图/CFP)
为促进观光及便利香港及澳门居民来台,陆委会协调内政部修订「入出国查验及资料搜集利用办法」,将香港及澳门居民入境台湾的护照效期由现行6个月以上放宽为3个月以上,已于该部今日部务会议通过,将办理后续法制作业。
陆委会指出,本办法是将港澳居民于入境查验时所持之护照效期由现行6个月以上放宽为3个月以上;至申请入出境许可证时,依「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现行规定,仍应持有效期间6个月以上之港澳护照。
针对这次的政策修改,陆委会表示,港澳人士来台今年1月到6月突破8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成长7%。本办法修正后,将使香港、澳门居民来台更加便利,对于增加港澳观光客来台,与促进我观光业发展均能产生相当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