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完成批量调整,新定价机制陆续启用

记者10月31日获悉,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已完成。由于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期不同,调整效果将分步实现。

10月31日,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发布公告,自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定价机制,这意味着,未来借贷双方可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被取消,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使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的变化。(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