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驾驶转弯没礼让撞断行人肋骨 下场曝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驾驶阿兴(化名)去年12月间驾驶一辆营业用大客车行经台中市北区中清路一段,却在转弯时撞上走在斑马线上的女行人,导致对方身上多处骨折。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过失伤害罪判处阿兴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阿兴转弯时疏于注意,没有礼让女行人,进而发生车祸事故。(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兴去年12月间驾驶营业用大客车行经台中市北区中清路一段,正要右转进入五权路时,本应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在行经行人穿越道时,也应该礼让行人优先通行,他却在天候、路况皆良好的情况下,疏于注意撞上走在斑马线上的女行人。

女行人当场被撞倒在地,经送医治疗确认受有肋骨骨折合并轻微血胸、左侧锁骨干骨折、左侧第5掌骨骨折、左侧远端肱骨骨折、左上臂后侧擦挫伤合并皮肤坏死,以及全身多处瘀伤等伤害。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阿兴行近行人穿越道时,未能谨慎注意有无行人通过并予以礼让,显然漠视用路人的生命、身体安全,导致本案事故发生,考量到他已经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但至今仍未与受害者达成调解赔偿损害,最终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