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车却不安分假装跌倒 色男咸猪手摸美眉大腿惨了

搭公车却不安分假装跌倒,色男咸猪手摸美眉大腿惨了,应执行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某天早上搭公车时,上车后发现坐在靠走道的女子小萱(化名),竟然色欲薰心,经过小萱身边时,假装因公车行进颠簸,故意跌向小萱并趁机伸手摸双腿,阿国下车时又碰触小萱肩膀。不料,10天后的上午,阿国再度搭公车,这次 用右手碰女子欢欢(化名)臀部,欢欢不满被侵犯愤而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阿国上车时假装跌倒,还对着她的脸咳嗽,整个身体趴到她身上,双手顺势往下触摸,滑过她双脚的大腿、小腿,后来阿要下车前,再次假装跌倒,抓住她的右肩膀并且捏了1下,这才意识到阿国的行为应该是故意的。

阿国辩称,当天他上车后,没有靠在女子小萱的身上,他的手也没有摸小萱的腿,那是因为公车中间走道狭小,行驶中难免摇摇晃晃,他的身形庞大,下车时才会不小心擦到小萱的手臂。

阿国指称,欢欢指控的那一次,他没有摸到欢欢,在他下车之前,手是扶着公车栏杆,当时是因为公车的窗户都被广告贴住,看不清楚他要下的站到了没,才会走到前面;公车监视器画面也看不出他有碰触到欢欢的身体。

法官检视公车监视器画面,小萱搭公车当天,阿国在上下公车时,走道并无其他乘客站立,且当时公车均是静止,提供乘客上下车的状态,并未有因车身颠簸、人潮拥挤,导致站立困难或无法保持身体平衡的情况。

法官考量,阿国过去有3次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犯行,经法院判决,均判处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9月确定。且本案案发地点,并无其他乘客站立或物品阻碍,有充足空间供阿国保持一般社交距离,阿国却仍将身体倾向、靠近小萱,并碰触双腿、肩膀。

法官审酌,阿国有窃盗等前案纪录,竟为逞一己私欲,不思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趁小萱、欢欢不及抗拒之际,做出性骚扰行为,造成她们的心理阴影及情绪压力,漠视他人法益,欠缺法治观念。日前依法判决,阿国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之性骚扰罪,共2罪,均处有期徒刑5月,应执行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咨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