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捷运遭邻座碰大腿 辣妹拿手机录影搜证逮色狼恶行
台北市一名许姓男子搭称台北捷运,趁与短裤辣妹小美(化名)两人相邻而坐时,用右手碰触小美的左大腿。(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北市一名许姓男子,搭称台北捷运淡水信义线,从竹围站前往民权西路站,趁与短裤辣妹小美(化名)两人相邻而坐时,用右手碰触小美的左大腿,乘机实施性骚扰,遭小美拍照搜证提告,被依性骚扰罪,判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许男于民国112年11月29日下午5时许,搭乘台北捷运淡水信义线,从竹围站前往民权西路站,竟对素不相识的女子小美施以性骚扰。当时,许男利用两人相邻的座位,肆意用右手碰触小美的左大腿,乘机实施性骚扰,让小美措手不及。
小美惊觉后,立刻用手机录下许男的不法行为并报警,警方随即展开调查。许男在警询及侦讯时虽承认碰触小美,但他却辩称当时因醉酒不省人事。据小美供述,最初她以为许是在打盹,但随着对方不断的触碰,她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并开始录影留证。最终,小美提供的三张照片证明了许男的行为。
法官审酌,认为许男的行为不仅公然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主权,也造成了受害者的心理不安。尽管许男事后坦承错误,且无前科纪录,法官仍强调其行为的严重性。考量许男的犯罪动机、方式、持续时间及生活背景,最终裁定许男犯下性骚扰罪,处以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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