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主委不爽鸡排店 他趁店休「怒砸店、关电源」下场GG

高雄林姓男子因不满邱姓女子在大楼1楼经营鸡排店,竟私自趁着晚间鸡排店店休之际,毁损店家拉门、线材等物。(图为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林姓男子因不满邱姓女子在大楼1楼经营鸡排店,竟私自趁着晚间鸡排店店休之际,毁损店家拉门、线材等物,并关闭总电源,导致鸡排店冰箱内的食材腐坏,邱女损失惨重告上法院,高雄地院依毁损罪判处林男拘役65天,可易科罚金6万5000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是高雄某大楼主委,因不满邱女在大楼1楼经营鸡排店,便私自从网路上雇用不知情的黄男作为清洁人员,去年12月2日晚间鸡排店休息后,林男以雇主名义指使黄男与他共同前往鸡排店,并分别动手破坏店家的拉门、监视器、线材、水管线等物品,还关闭鸡排店的总电源,导致冰箱内食材腐坏。邱女见到自己经营的鸡排店遭人恶意毁损,愤而告上法院要讨回公道。

高雄地院审理时,林男坦承雇请黄男一同拆除并破坏鸡排店,但辩称邱女经营鸡排店的位置属于公共空间,并非私有领域,矢口否认自己具有毁损的犯行,林男更在法庭上向法官明确表态,绝不赔偿鸡排店的损失,更不愿与邱女和解。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就算如同林男所述,邱女经营的鸡排店已经占用大楼公共走道或在共有部分经营店面的违规情事,也应循法律途径或以其他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但林男却私自毁坏鸡排店,已经明显违法,林男甚至表明不与邱女和解,可认其犯后态度不佳,因此依毁损罪判处林男拘役65天,可易科罚金6万5000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