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鲁阁总经理内线交易赚300多万 母亲陪伴开庭认罪求轻判
大鲁阁总经理谢国栋(右)由母亲大鲁阁董事长林曼丽陪同离开法院。(李文正摄)
知名运动连锁集团大鲁阁(股票代号1432)总经理谢国栋,利用大鲁阁转让高雄草衙道购物中心股权的资讯,进行内线交易,从中获利337万余元,谢国栋等人被控违反证券交易法。士林地院27日开庭,谢等3人均坦承犯行,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谢国栋及张姓财会副理、颜姓股务专员均认罪,谢男的辩护人表示,请法官考量谢于侦查自白,并主动缴交犯罪所得,检方也于起诉书内请求给予适当刑罚,请法官给予自新机会,但因犯罪所得的计算法律上有不同的见解,希望不要浪费庭讯时间,庭后会再以书状陈报。
谢国栋是国民党籍基隆市长谢国梁的胞兄,庭后与母亲一起离开法院。全案起因于谢国栋于2016年、2017年担任大鲁阁总经理,同时兼任大鲁阁董事、监察人等职务,大鲁阁为了支应旗下子公司高雄草衙道购物中心的开发营运,向银行团联贷高达24亿元,但因营运收入不如预期,导致连续多季亏损,谢国栋与新光三越公司接洽,是否有意愿入股大鲁阁。
起诉书提到,新光三越于2016年底与大鲁阁签署保密协议后展开洽谈,并于2017年7月4日确认投资意愿,再于同月7日发布重讯,但谢国栋却在消息确定后指示张姓下属进场买股,前后赚进337万6260元,另颜姓股务专员也跟单购入却亏损1700元。
检方起诉谢国栋等3名被告涉嫌违犯证交法,但考量谢等人均自白犯行并缴回全部犯所得,可认有悔过之心,建请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