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布福建對台示範區文件:鼓勵台人領居住證、購房

大陆最新公布的「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到,鼓励台湾民众在福建申领居住证、购房置业。图为福建厦门市新建中的大楼。(记者廖士锋/摄影)

大陆官方制定已久的「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12日终于公布。文件提到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善用各方资源,深化融合发展,还要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此外,文件力推在福建的台湾人申领居住证,还要求将努力实现大陆身分证与台湾居民居住证在福建的社会面应用达到同等便利。

据新华社消息,上述文件12日晚间发布,内容分为六大项、21条。在交通的部分,文件指出要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连接通道。进一步优化、加密福建沿海与台湾本岛及金门、马祖客货运航线;「鼓励更多从未来过大陆的台湾同胞来闽走访交流」。

文件还鼓励台湾人到福建就学、就业、生活、社会参与、完善司法服务、购房置业等。其中特别提到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鼓励台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同时还将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社会面应用同等便利」。

就具体的地区面向,主要集中在金马。文件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实施金门居民在厦门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探索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模式,加快推进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支持金门「共用厦门新机场」。至于马祖与福州,文件则提到支持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推进福州与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支持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对台融合协同机制等。

产业面上,文件提到科技合作、农渔业合作、科技创新合作、优化涉台营商环境等;社会面的措施则是扩大社会人文交流、青少年交流、文化领域融合发展等。

此前,大陆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2023年6月17日在厦门的海峡论坛大会上宣布,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时至今日过了将近3个月,文件全文才被官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