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认识10岁的她…等3年展开「叔姪恋」 西门町「摸摸」代价曝光
▲一位国中毕业的少女爱上大38岁的大叔。示意图非当事人。(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一位国中毕业少女爱上大她38岁的大叔,2人交往后多次在住处、旅馆等发生亲密行为,少女家属获知后提告,法官判刑大叔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根据《联合报》报导,现年57岁的周姓男子。其实早在8年前就认识当时念国小、年仅10岁的少女,少女念国中后,2人常常透过手机聊天,3年前少女国中毕业的暑假,2人更进一步交往展开「叔姪恋」。
交往期间,大叔多次找少女到永和住处、西门町旅馆拥吻、抚摸身体等亲密举动,少女因常跷课被高中老师追问,才得知少女在校外跟年长38岁的大叔交往,转告家长后,少女家长报警提告。
大叔到案后坦承交往,但并未违反少女意愿,由于大叔至今仍未跟少女家属达成和解,新北地院法官判处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