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广告物未监管 北市3个月内补破网

台北市议员洪婉臻接获民众陈情,台北车站附近的「亚洲广场大楼」27楼顶楼招牌年久失修,常有细碎物、灯管掉落相当危险。(台北市洪婉臻研究室提供/黄敬文台北传真)

民众陈情台北车站附近的「亚洲广场大楼」27楼顶楼招牌年久失修,常有细碎物、灯管掉落,虽然没有砸伤人,但仍让人相当担心会有危险,议员洪婉臻19日质疑北市建管处没有因应措施,态度太过消极。建管处长虞积学回应,正在制定大型广告物逾期处理流程,预计3个月内上路,未来依《建筑法》裁罚3次后,没积极处理就会强制拆除。

洪婉臻接获民众陈情,昨在议会工务委员会指出,亚洲广场大楼招牌有效期限从2013年7月22日到期至今已过期逾10年,经结构技师检验,广告结构体已破碎不堪,变压器等细碎物屡次遭强风吹落,随时可能发生意外。

她表示,建管处从2021年起已连续开罚17次,裁罚金额达284万元,业主却仍不愿配合拆除,该大楼管委会向市府、建管处反映多次,都不见积极处理。

洪婉臻进一步调阅资料发现,台北市超过100公尺的高楼建筑物共有71栋,其中领有许可证的大型广告物共13件,另外申请在屋顶竖立广告件数计904件,但对于有多少广告物杂项执照到期却未展延,建管处却没有相关数据,她质疑建管处无法积极介入也没有警示作为,态度太消极,别等到意外发生才要处理。

洪婉臻昨提案要求建管处,若大型屋顶广告物许可证逾期未再申请继续设置,且经通知后未自行拆除者,应积极介入强制拆除,并将「屋顶广告杂项执照效期」纳入「台北市建筑物公安自主检查」,把现有执照申请系统加入警示功能,把关执照效期。

议员洪健益建议,业主在申请杂项执照时应该要切结,当执照到期不展延时,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拆除或设立保证金制度。

虞积学回应,需要申请杂项执照的大型广告物共122件,76件已清查完毕,后续会持续清查,目前已制定大型广告物逾期处理流程,若发现逾期大型广告看板,依法可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裁罚3次仍未提出改善措施,即发文通知申请人,1个月内没申请就会强拆。提案经委员会通过,要求市府积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