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台湾梵谷「陈锦芳」作品 竟侵占《母鸡》等6幅画遭求偿
陈锦芳的妻子陈侯幸君向法院提告,控诉许姓男子侵占陈锦芳的6幅画作,要求赔偿损失。(翻摄《陈锦芳文化馆》脸书)
台湾知名艺术家陈锦芳的妻子陈侯幸君向法院提告,控诉许姓男子侵占陈锦芳的6幅画作,要求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许男须赔偿100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陈锦芳为台湾著名艺术家,其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展出,且深受艺术收藏家喜爱,有「梵谷的传人」与「台湾的罗曼罗兰」之美誉。陈锦芳的配偶陈侯幸君指控,96年间,许男谎称有买家有意购买陈锦芳的作品,并由此取得两幅油画《母鸡》与《欧洲风景》以及四幅版画《放学回家》、《收藏家黛妃》、《天下一家》和《我爱巴黎我爱自由》,双方签订委托销售协议,约定若至96年12月10日未售出,作品应返还。然而,许男并未如期返还,反而侵占画作,造成陈女重大损失。
法院调查发现,许男因侵占罪已被刑事法院判决有罪,但其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未能出庭说明,也未提出任何抗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为,许男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须对原告负责。
关于损害赔偿部分,法院审酌原告提出之陈锦芳博士介绍、财团法人陈锦芳文化艺术基金会艺术作品订藏单所示画作之图片资料,堪认陈锦芳画作拍卖价格范围约104万元至810万元、油画作品订藏价格为300万元。原告考量到现实处理情况,仅请求100万元赔偿,法院认为此一请求合理,予以全数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