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恋上「双面网虫」签性爱条约 他勒索:女儿陪睡一晚
女子在网路上认识男子,男子用假照片称自己性能力很强,与她签定性爱条约,还用「双面手法」诱骗她与自己假扮的哥哥发生关系,并勒索3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女子小芳(化名)去年在网路上认识一名男子,男子用假照片称自己性能力很强,与她签定性爱条约,还用「双面手法」诱骗小芳与自己假扮的哥哥发生关系,并勒索小芳30万,还说不然让小芳女儿陪他睡一晚,法官认定诈欺取财和恐吓取财未遂,合并判处有期徒刑8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去年6月以「A男」身分在脸书社团「靠北婚姻543-两性无禁忌情感讨论区」认识小芳,并传送别人照片掩饰身分,吹嘘自己性能力很强、经济能力阔绰等,博得好感后诱使小芳提供自慰影片并签订性爱契约,之后他称自己与哥哥有遗产纠纷,希望小芳与哥哥发生关系,做为谈判遗产的筹码,事成后会给小芳300万报酬。
没想到小芳答应后,男子再冒充是「A男哥哥」,同年7月2日10时许在高雄某汽车旅馆与她发生关系,男子又以「A男哥哥」身分传讯威胁已经知道小芳目的,要对两人提告仙人跳及诈欺,还说「A男」已私下赔偿200万,要小芳拿10万和解,男子之后再「A男」身分跟小芳说任务失败,还威胁要把自慰影片拿给小芳父母、家人看,勒索30万,小芳给钱后封锁男子并报警提告。
男子到案坦承犯行表示,和解金10万元只有收到4万元,但检方发现杨男于同年7月5日提领过11万元;法官认为男子用不肖方式诈取小芳的钱财并恐吓,使其心生畏惧,念及他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因此依犯诈欺取财罪处6月徒刑,恐吓取财未遂罪处4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