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旧公所拟设运动馆 惹议

新北市府决议收回淡水旧公所,规画成「老、中、青」公益大楼,设置公托中心、运动场馆等,新北市议员郑宇恩指出,附近已有数间运动场馆,运动馆不符地方期待,财政局表示,将会与地方再行研议。(郑宇恩服务处提供/戴上容新北传真)

新北市淡水旧公所位处淡水老街精华地段,财政局标租3次,结果都不理想,市府决议收回,规画成「老、中、青」公益大楼,设置公托中心、运动场馆等,但新北市议员郑宇恩指出,附近有数间运动场馆,运动馆不符地方期待;财政局回应,将与地方协商,尽力符合民众期待。

淡水旧公所坐落于老街精华地段,市府2017年办理招商拚活化,由嘉义食品公司以年租金456万得标,租约中规定厂商提供一半空间回馈地方,嘉义食品租约2020年底到期,财政局2020年9月起重新标租。

财政局历经3次招标,结果都不理想,因此新北市府决议,将大楼收回,规画为符合「老中青」都可使用的大楼,包含一、二楼为公共托育中心,三楼为微型运动场馆,四楼为身障人士的公益小作所,五楼则为市民活动中心。

郑宇恩指出,三楼「微型运动中心」政策应补足没有运动中心的行政区,但旧公所邻近10分钟车程,至少有2家健身房,设置微型运动中心应去开拓无民间健身房的地区,像是八里、三芝等地还在等待室内运动中心,三楼空间应打造亲子馆。

财政局专委王世英表示,财政局依照各局处所提需求场地做评估,全程都有专案检核小组检验,6月30日财政局与体育处、社会局、淡水区公所会勘后达成共识,地方若有其他意见将全力沟通,符合民众对大楼的期待。

体育处补充,2019年已针对三芝公有零售市场转型健身中心招商3次,然而无厂商有意愿经营,新北推动运动中心2.0计划,以低度使用空间活化为规画重点,若城乡型行政区有适合空间,且有潜在厂商有意愿经营也会设置健身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