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完的兵 悔过执行不计服役年资

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重点包含修正调查程序,借以妥慎处理军事处所内肇生的重大死伤案件,草案增订纳编专家学者及社会公正人士参与的「专案调查及评议」机制,允许事件当事人及特定家属得请求调查及参与程序;草案中也罗列军人在非执行勤务时的不当行止惩罚事由,比如故意触犯刑事法律、无故施用或持有毒品等管制药品、酒驾,以及实施性骚扰等等。

草案将军人惩罚分三类,人事惩罚增加「废止起役」,「财产惩罚」新增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及罚款,纪律惩罚中针对悔过做出重大修改,未来不得采禁锢方式,明定军人接受悔过处分期间,不列入服役年资,违纪人员受惩罚时如已退伍,将改以罚款,金额为5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此外,外界关注义务役恢复一年后,是否会恢复军事审判?国防部法律事务司长、中将沈世伟说,各界对军事审判意见不一,国防部将于3月初举行大型学术研讨会,研讨外国如何处理军审、邀学者专家介绍戒严时期至2013年的军审制度,及军审转型等议题。

此外以往军中权益都是由各机关权保会处理,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草案明定,由地方军事法院设立权保会处理,成员包括部外委员三人、国防法务官二人,共同审议军人权益保障事件,若当事人不满权保会审议的救济事件,高等军事法院则设勤务法庭负责受理相关案件,若不服勤务法庭判决者,得上诉至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