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轮货贸谈判 经部:3/31于北京举行

经济次长卓士昭。(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济部次长卓士昭25日表示,两岸第10轮货谈判,将于2015年3月31日至4月2日,在北京举行,我方由由经济部国际贸易局长杨珍妮担任主谈人,陆方谈判代表,则尚未确定。

卓士昭指出,本次谈判将依照往例,讨论协议文本市场开放、降税安排,由于中国大陆南韩已完成自由贸易协定(FTA)草签,因此了解中韩FTA协商经过,以及中韩FTA对陆方的影响,会是本次谈判重点

卓士昭强调,希望能在这次谈判中,替台湾争取优于南韩的条件,「只要对我们有利的,就一定会继续争取。」

在谈判代表方面,卓士昭说,我方将由经济部国贸局长杨珍妮担任主谈人,陆方谈判代表尚未确定,可能会继续由商务部台港澳司长陈星负责主谈。

卓士昭说,虽有「部分人士」要求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完成立法前,暂停货贸协商,但区域经济整合的趋势并没减缓,南韩已在3月24日和纽西兰签署FTA,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协商脚步也在加速,且国内产业界普遍呼吁政府积极进行货贸协商,以免在中国大陆市场落后南韩,「如果台湾现在坐下来等待,可能会错失先机。」

卓士昭强调,希望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尽快完成立法,政府会持续依照立法院通过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以及行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规定,进行对外协商与国内沟通工作

经济部资料显示,ECFA货品贸易协议是依据ECFA第3条授权,所展开的后续协议,自2011年2月22日经合会第1次会议启动协商以来,已举行9次工作小组会议(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