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羁押庭郑文灿「提前16 分钟到」 他揪1点:自认可能被交保

桃院11日下2时三度开羁押庭,郑文灿(中)于13时40分许抵达桃院,面对大批媒体守候询问,郑不发一语表情严肃地走入院庭。(陈麒全摄)

桃园市前市长、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涉贪案持续延烧,桃园地方法院今(11)日下午2点第3度开羁押庭,面对媒体询问有没有信心交保,他神色凝重不发一语。对此,资深媒体人罗旺哲认为,从提早16分钟到,以及脸上表情不像上次那么严肃,郑文灿认为自己有可能被交保。

郑文灿涉嫌2017年桃园市长任内收受地主500万元贿赂,帮忙加速「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内9.5公顷农地自办重划。桃园地检署6日以犯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声押,不过院方虽认为贪污罪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裁定500万元交保;桃检认为桃院裁定认事用法不当提出抗告,高院发回后,桃院9日再开羁押庭,裁定郑文灿1200万元交保,检方再度抗告,桃院11日第3度开羁押庭。

罗旺哲今在政论节目《新闻大白话》表示,这次的情况和先前有点不太一样,他指出,被告可能可以提前知道自己被羁押与否,而从郑文灿这次到达地院时的表情没有像第二次那么严肃,走路时的速度、举动,且提早16分钟到达桃园地方法院,可看出郑认为自己有可能被交保,不会被羁押。

罗旺哲接着说,法院前几次判交保,都是因为认为检方只有收押者的口供,若要想收押郑文灿,就必须看检方是否有拿出能一刀毙命的证据,如果没有,结果自然就是跟前几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