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1200万交保!郑文灿两度逃过羁押 1分钟「换车闪人」

▲前桃园市长郑文灿因贪污案今天上午二度现身桃园地院声押庭,下午庭讯后快步踏出法院上车。(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针对桃园地方法院今(9)日二度更裁郑文灿声押庭,下午2时许做出以12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等裁定,郑文灿从法警室步出后绕过等候拍摄媒体,直接快步上车,整过过程不到一分钟就顺利上车,而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认为法院裁定认事用法不当,当庭提起抗告。

郑文灿先前遭检方声押,桃园地院上周六(6)日召开声押庭审议后,裁定500万元交保,但桃园地检署当庭提出抗告,桃园地院昨(8)日上午10时以最速件送往台湾高等法院,高院裁定撤销并发回更裁,桃园地院今天上午重开羁押庭,检方与郑文灿律师攻防逾4小时后,法院二度裁定让郑文灿交保。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考量本案对其他被告交保金额,且郑文灿否认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以及郑文灿的政商地位,裁定以新台币12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潜在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

▲法院裁定郑文灿以1200万元交保后,主任检察官游象吾一脸失望离开法院。(图/记者黄克翔摄)

桃园地检署今天增派主任检察官游象吾、检察官陈嘉义莅临论述后,桃园地院认为被告涉犯对于职务上行为受贿等罪嫌,犯罪虽嫌疑重大,惟无羁押之必要,裁定以1200万元具保,检察官认该裁定认事用法不当,当庭提出抗告。

郑文灿辩护律师协助完成交保事宜后,郑文灿突然自法警室快速步出,直接绕过两层守候媒体包围,仅花不到1分钟不发一语快步离开法院冲上座车,且这辆座车与早上并非同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