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父母官也拦轿 为哪桩

新北市长侯友宜在中角湾,上演拦轿戏码,向苏揆讨论冷气政策,一度引起随扈紧张。(新北市新闻局提供/张睿廷新北传真)

中央地方收支划分的现况,竟出现在野党籍地方父母官「拦轿」、执政党籍直辖市长渴望「佛光普照」等情事,情何以堪。《财政收支划分法》基本结构偏差,对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独立性已然造成严重伤害,应在地方财政自主的全面崩解前寻求根本改革之道。

《财划法》按其功能可概略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是中央地方收入与支出项目的区分。但在支出面,一则由于上下层级政府支出未必能够明确划分,二则由于未能适当考量中央与地方施政实际规模的情形下,在收入面,将主要税收(所得税系之综所、营所税以及消费税系之营业税与货物税)划归中央(国税),此一根本扭曲必然造成地方财政收入的窘困。

由于地方对于当地之所得与消费有绝对课税权,就此而言,来自国税的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与补助款,在本质上,有相当程度属于「还税于地方」,既然是拿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财源,怎须唯诺惟谨,仰人鼻息?

《财划法》之另一大功能在于中央于地方政府间如何进行财源重分配之设计,目的在于促进地方财政效率,并达成地方政府间的公平。问题在于:效率与公平两目标往往相互抵触,以现行重分配机制(按重要性:补助款、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与共分税)希冀同时促进效率并达成公平,结果必然招致两头落空。此一根本扭曲,遂使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矛盾与冲突成为常态。

论法律设计,《财划法》为中央与地方分权之财政规范,属《地方制度法》的财政面向,两法本当紧扣考量。但就修法沿革,民国88年《地制法》重新公布,《财划法》亦配合修正,至今21年,《地制法》已进行12次修正,确立了目前「六都十六县市」的行政区划,但《财划法》却纹风不动、仍旧停留于昔日两直辖市时代。试问已整整落后20余年未修正的《财划法》,如何良善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

财政部苏建荣部长接受专访时提出两点论述,认为此刻不宜轻言修法,因为:一、财政收支划分是经济学理论的零和赛局;二、疫情纾困振兴财源由中央负担,未来疫情发展未知。但这两点论述皆或容有进一步讨论空间。

首先,良善之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可望增进地方财政努力、促进财政城乡平衡,进而提升社会全体福祉;因此,财政收支划分未必就是顾此失彼的零和赛局。又,4200亿疫情纾困振兴财源全数来自特别预算之债务举借,由全民共同埋单,是除一般庶政外的额外负担,似不宜与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设计混为一谈。

最后,由于《财划法》主管机关为中央,为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必须对于中央政府权力有所约束。蔡总统于第二任就职演说揭示将成立修宪委员会,有意在任期内推动修宪,「地方自治财政保障请求权」的入宪,是应该认真考虑的修宪提案。此外,经由行政组织改制,成立地位超然独立的「财政委员会」,或也能有助于改善地方财政资源「政治分配」的乱象。(作者陈听安为国立政治大学名誉教授,陈国梁为政治大学财政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