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NCC翁柏宗!朝野协商破局 蓝白周五拚删「万年延任条款」

▲朝野协商。(图/翻摄自国会频道)

记者郑佩玟/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12日)朝野协商三大人事案,其中一案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第16条修正草案」协商,最终不出外界所料,经蓝绿白三党讨论后仍无共识,立法院长韩国瑜宣布本周五送院会处理。

立法院会7月三读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删除万年委员条款,新法任期改为四年且仅能连任一次,不得再任;同时通过附带决议,要求本届NCC委员比照现任主委陈耀祥宣示,不再接受政院提名,也不再接受延任,主动辞职。由于依现行法,「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政院以此主张,NCC副主委翁柏宗仍具有代理主委资格。

为反制行政院另辟巧门,民众党团及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再提「NCC组织法第16条修正案」,将实施时间改成「自修正公布日施行」。换言之,只要此案在本周五三读,待立院送总统及行政院,若在行政院未提覆议情况下,总统应于收到后10日内公布实施,翁柏宗就无法继续代理主委。

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黄国昌于协商中表示,上会期民众党团提案本就有押施行日期,但未获支持,这次提案要让补足NCC组织法施行日期握在行政院手中的问题,不会产生溯及效力。现在日期不好押,何时公布处于不确定状态,看秘书长或议事处有无具体建议。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则说,本周五院会已经排上,院会会处理此案,此案处理完后,总统公告后3天生效,差不多10天内,总统公告生效为基准点就可以。可能要补提名,后面照程序再来。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王鸿薇指出,遗憾行政院小动作太多,对于立法院通过的法律条文无法实施,今天才会再修法NCC组织法第16条。NCC应该保持独立超然,行政院应尊重立法权还有立法后的行使,小动作不必要。国民党团、民众党团一致,希望尽快让缺憾、行政院搞的小动作得以补正。

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随后发言时立刻反驳王鸿薇说法,细数,法务部、文化部等部会,以及多个行政机关的组织法,都明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立法院修法,要给机关时间因应,依法论法,民进党团认为现在条文,「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是稳定的。

黄国昌质疑,这次NCC组织法修正,有动到组织、原则、业务吗?都没有的话,怎么会有让行政院决定的理由?荒谬现状就是现在这样,让不具备资格的人违法代理NCC主委。7月16日二、三读NCC组织法时,要把万年延任条款废止,这个目的被空洞化,行政院长卓荣泰一天不施行,万年延任条款就持续存在。

朝野协商无共识,韩国瑜最后宣告,NCC第16条修正草案保留,送院会处理。本案院会进行处理前,由各党团推派1人,依民众党团、民进党团、国民党团顺序轮流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为3分钟,发言完毕后即依提出先后进行各党团版本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