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柏宗延任代掌NCC惹議 最遲8月10日依新法卸任

NCC副主委翁柏宗昨获行政院发函「延任」并代理主委,引发在野抨击。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任委员人事同意权案在立法院卡关,行政院昨天去函NCC,要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担任代理主委,但立法院日前修正NCC组织法已删除延任规定,政院指出,新法公布施行后「会依相关法令办理」,换言之,翁柏宗必须在新法上路那天「依法卸任」。

现任NCC主委陈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员王维菁与林丽云任期今天届满,且4人都不符合新法中的延任条件。因此,行政院让翁柏宗延任并代理主委,自然会引发在野质疑,是在新法上路前强度关山。

不过,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强调,「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案虽于7月16日由立法院三读通过,经了解,立法院29日下午才将咨文送至总统府;考量法律公布需作业时间,而陈耀祥、翁柏宗、王维菁与林丽云等4人任期即将于今天届满,才做出相关决定。

陈世凯说,新法尚未公布生效,为维护NCC正常运作,依现行「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第五条前段规定,暂由延任的翁柏宗「依法」代理主委职务,没有所谓「无视组织法删延任条款」或「指定」情况。

依宪法规定,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律,在送总统及行政院后,若行政院未提覆议,总统应于收到后10日内公布,且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3条规定,法规自公布或发布日起算至第3日才有效力。所以以立院29日送出函文起算,修正后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最迟在8月10日生效。

对此,政院人士表示,行政院一向秉持依法行政的要求,因此在新法尚未公布及施行前,为避免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空转,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延任的翁柏宗即依法暂时代理主委职务。届时在新法公布并施行后,将会依相关法令处理。

换言之,待新法上路施行后,翁柏宗就必须「依新法卸任」,因此翁柏宗的任期,最晚到8月10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