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NCC組織法 翁柏宗12月1日起不得延任…政院回應
立法院三读NCC组织法,翁柏宗自12月1日起不能再延任和代理主委。联合报系资料照
有关立法院15日三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一事,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表示,前行政院长陈建仁于2024年4月30日即送出NCC人事案,然立法院两度三读修正NCC组织法,对于NCC人事案却超过半年未排案审议,对此政院表达遗憾。
「NCC组织法」于今年7月三读修正,移除新任委员上任前、原委员可延任至新任委员就职前1日等相关规定,但行政院尚未公告新法实施日期,就先指定由NCC副主委翁柏宗从8月1日起延任,并代理主委职务,引发在野党不满。15日立法院会讨论更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修正后实施日规定,并调整实施日期为12月1日施行,因此翁柏宗自12月1日起不能再延任和代理主委。
对此,李慧芝指出,NCC为独立机关,肩负促进通讯传播健全发展等业务,包括有线电视系统的频道上下架、卫广频道之申设换照等职权,皆需NCC能够召开会议并正常运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迟未审议NCC人事案,势必影响民众权益。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将就立法院于今年7月16日以及15日三读修正条文之适用范围、对象以及程序进行整体了解,并思考是否提出后续方案,使法定独立机构能正常运作,以维护国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