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运具配套措施与法规制定 中市副市长:召集相关单位研议

徐瑄沣指出,台北市交通局已经承诺,修订个人行动运具相关配套措施与法规,台中市政府如何因应管理个人行动运具?(陈世宗摄)

交通部将电动滑板、电动独轮车、电动双轮车纳入为个人行动运具,并以「原则禁止,例外开放」为原则。市议员徐瑄沣11日质询说,这代表电动滑板、电动长板或是平衡车等这类型的动力载具在道路上行驶或使用就会遭受处罚,也就是说,电动滑板等类型的动力载具暂时只能在封闭区域使用,禁止在人行道、车道上行驶。

徐瑄沣指出,台北市交通局已经承诺,修订个人行动运具相关配套措施与法规,台中市政府如何因应管理个人行动运具?交通局长叶昭甫说,有待中央立法确定。

徐瑄沣引述交通部路政司长讲话,指目前仍原则禁止电动滑板车等行驶一般道路,但若地方政府评估风景区或特定路段可以开放行驶,只要经地方政府公告,就可以在开放范围内行驶。

徐瑄沣说,根据规定电动滑板车、独轮车等个人行动载具最高速限不能超过25公里,但地方政府若认为该路段行驶速度应该更低,仍可在法定最高速限范围内自行订定最高速限,譬如10公里或15公里等,若是地方政府没有公告的路段,电动滑板车等则不得行驶。

徐瑄沣指出,台中市有11条自行车道,除潭雅神绿园道先前明令禁止部分电动车,可是针对个人行动运具,在台中各风景区及自行车道、公园,台中市如何规范,是否开放?徐瑄沣请观旅局应该妥善预作规划。观旅局长韩育琪说,市府将俟法规确定后会再研议。

徐瑄沣强调,个人行动运具管理牵涉很广,民众、业者、专家学者意见一定很多,请副市长要召集相关各局处,研订台中市配套法规,台中市落后其他五都进度,市府不能墨守成规毫无作为。副市长陈子敬说,市府将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讨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