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鍋砸94歲叔叔頭致顱骨骨折 法院認暴怒姪無殺人犯意

台中王姓男子因「饮水机要不要加水」和94岁的叔叔冲突,酒后竟拿电锅内锅狠砸他头,打到对方脑震荡、颜面骨折,一边还痛骂「畜生」、「打到你死」,法院一审依重伤害未遂判他2年6月,二审以王仅打1下且叔叔恢复良好,双方调解,依情堪悯恕减刑后撤销改判他1年10月,可上诉。

台中地检起诉指出,王男(62岁)失业常在家喝酒,会朝叔叔叫嚣、责骂,2022年8月12日不满叔叔对于饮水机要不要加水一事表示意见,竟拿电锅的金属内锅猛砸叔叔的头,还边骂「畜生」、「不是很猛?你再爬起来啊」、「我直接打到你死」。

叔叔被殴到脑震荡、颜面骨折,眼球也挫伤出血,经家人制止送医才幸免于死。检方讯时,王辩称「不知道电锅内锅会砸到叔叔的头」,叔叔则证称,姪子暴跳如雷和他争执,被内锅砸头自己摀着头止血,检方认为王有杀人犯意,侦结依家暴杀人未遂罪嫌起诉他。

台中地院一审时,王均否认杀人未遂或重伤未遂,其辩护人表示,王是一时气愤,后续没继续攻击,且叔侄平时同居,王也长期照顾对方,彼此无重大冤仇,无杀人犯意。

一审认为,王砸了1下就停止攻击,且当时酒醉虽扬言「要打到你死」,应是酒后夸大泄愤之词,且根据冲突原因,难想像王有杀害叔叔动机,认定主观无杀人犯意,但朝高龄94岁叔叔砸头,造成颅骨骨折、脑出血,显非仅有伤害故意,依重伤害未遂罪判他2年6月。

王不服上诉,辩称仅有伤害犯意,对重伤害未遂仍否认,并希望二审考量他是家中经济支柱、情绪不稳等,请求从轻量刑。

台中高分院二审考量,王经诊断有焦虑、失眠,当时处于酒后心神状态,情绪易失控,且当时仅有拿内锅猛砸叔叔1下,别无其他粗暴攻击行为,且叔叔救治后恢复良好,未造成脑部重大不治或难治重伤害,考量王已和叔叔调解成立,对方也不追究。

二审认为,王的行为和反复施暴情形有别,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予以减刑,撤销改判他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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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