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飆 究責能源政策失當

电价调整涉及环境、社会、经济等层面,除反映发电的成本之外,如何兼顾弱势族群、缩短贫富差距、维持大众运输、反映节能效益以及诸多环境成本,都是必须考量的因素。 (本报资料照片)

经济部电价审议委员会决议自四月一日(愚人节)起调涨电价。在野的国民党、民众党立委联手提案通过,将于今日立法院院会提案停止调涨。笔者支持立委为民把关的立场,在厘清能源政策失当究责前,阻止调涨电价。

国营事业管理法规定:「国营之公用事业费率,应由总管理机构…拟具计算公式,层转立法院审定,变更时亦同。」亦即,电价审议权在立法院。然而,电业法规定:「公用售电业之电价…收费费率之计算公式,由…主管机关定之。」电价审议权从立法院移转至经济部。因此,若不修正电业法规定,立法院即使做成「决议」,恐亦无法拘束行政机关。若此,则两院关系将是雪上加霜。

惟,电业法亦规定:「中央主管机关订定…电价…之计算公式『前』,『应』举办公开说明会;修正时亦同。」因此,值得注意:经济部在宣布调涨电价前,其计算公式是否经公开说明?又,立法院就电价调涨,设有电价稳定与调幅限制,以减缓对物价冲击。凡此,均涉及电价调涨之合法性与正当性,应严格检视。

电价调整涉及环境、社会、经济等层面,除反映发电的成本之外,如何兼顾弱势族群、缩短贫富差距、维持大众运输、反映节能效益以及诸多环境成本,都是必须考量的因素。

环境部正在审议碳费的费率标准,经济部却已公告调涨电价,形成电价与碳费之间的排挤效应。严格来讲,对于消费电力端而言,由于课征碳费的对象多为使用电力的「间接排放」大户,从使用者付费的角度,同时课征电价与碳费,有无双重课征的疑义,也该注意。

至于「台电亏损,百姓害的?」这个联合报二月廿二日「黑白集」的标题饶富深意,值得一读。它的结论和笔者数年来的结论不谋而合。那就是:「台电多年无法反映成本,是老百姓害的吗?当然不是!」「要算台电这本帐,先算蔡政府的决策!」台电身为国营事业,是电力的垄断性供应者,却在蔡政府执政期间,沦为违法且反科学的能源政策执行者,不仅协力推动于法无据的「非核家园」(民进党神主牌),舍核电却加重化石燃料(天然气)之使用,其董事长、董监事、高阶经理人明显违反善良管理人的义务与责任,司法及监察机关应依职权究责(民刑事及惩戒)议处之。五二○就职的赖政府亦应撤换相关部会首长及增强台电(中油)公司的公司治理。

综上,蔡总统卸任前,力推电价调涨与碳费征收政策,虽可为接任的赖清德候任总统拆弹,却也引爆另一波新的纷扰,回向接任者。

归根究柢就是蔡政府能源政策的失当以及法治的沦丧,导致治丝益棼,动辄得咎。期盼新任的立委透过积极立法矫治行政部门(包括国营事业)的违法乱纪作为,行政部门也必须重新面对崭新的政经社环境,遵守法治,注重社会公平,为人民谋福祉。

最后,最高行政法院甫将三接诉讼发回续审,尽管并未核准假处分勒令停工,但也为停止化石燃料使用及藻礁保护迎来一线生机;企盼司法亦可从迫切的环境与气候危机中苏醒,认真面对各类的环境与气候诉讼,使五权分立的宪法精神日趋茁壮,以落实在台湾地区中华民国对全人类所做出二○五○的「净零」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