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岸商场法律战延烧!NET想参加续约诉讼 基市府、大日均反对

大日公司告基隆市政府,提起确认东岸商场优先订约权诉讼,协力公司NET主张参加诉讼,但大日和基市府均不同意,需待法院后续裁定。(徐佑升摄)

位于基隆市的东岸商场今年移转经营权,原营运业者大日公司不满未依契约优先续约,提起确认优先订约权诉讼,而大日的协力厂商主富服装公司(NET)表示具有利害关系而声请参加诉讼,但大日和被告基市府都反对。基隆地院法官听取三方律师意见后,先要求各方提出书状,对于NET部分,将以合议庭裁定是否具有参加人资格,再安排庭期。

基隆市前市长林右昌任内针对东岸商场(原为停车场) 依《促参法》以「OT」(营运、移转)案招商,并由大日公司得标,大日除负责经营地下停车场外,后续引进NET经营1楼空间,又再增建2至4楼。当初基市府与大日契约期间为5年,并有得优先订约3+2年之条款,但市府今年未与大日续约,重新招标给微风集团。协力厂商NET则主张2楼以上部分为独资兴建,有所有权,后续于移转点交时引起冲突,市府、大日、NET三方间有多起官司仍进行中。

大日公司主张其拥有优先订约权,以市府为被告诉请确认优先订约权,基隆地院今日上午10点召开准备程序庭,厘清当事人声请调查证据及待证事实关系,以利日后审判程序顺利进行。而今日NET亦有指派律师出庭,表达欲参加本场诉讼。

NET主张大日本诉讼若败诉,NET将不能依契约享有占有权源,会失去原本新增建物合法使用土地权源,恐面临拆屋还地风险。因此NET认为本件诉讼与其具有利害关系,声请以参加人身分加入审判程序。

大日则表示不同意,主张无法取得优先续约权后,大日与NET的契约客观上已在去年12月31日终止。所以,不论该案诉讼结果如何,大日均未在合约期限前取得续约资格,因此NET在本案并无法律上利害关系。同时,大日与NET契约租赁标的是建物,NET以土地使用权源声请参加,也无理由。此外, NET能否辅助大日已有争议,也不符参加目的,故主张NET没有参加的必要。

基市府也反对NET参加,认为不符法律要件,表示NET可从其他诉讼取代参加本件诉讼。

NET仍主张,依市府与大日契约规定,大日取得优先续约资格要看营运绩效,大日都达标。故其主张市府并非依促参约定标准不予续约,大日理应取得优先续约资格,所以NET与大日的租赁契约仍存在,NET应参加本件诉讼,权益才能获得保障。

市府则反驳,依据促参法规定优先议约权仅得1次,大日公司已经优先续约3年,使用过了,当契约规定和法律抵触时,法律应优先于契约,故NET没有理由以参加人身分参与庭审。

法官于三方律师均表达意见完毕后,裁示NET诉讼参加和书状检阅,需待合议庭裁定;而当事人双方一周内交换书状并补足相关意见后,再进行后续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