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元经营权之争案外案 菱光指控监察人泄密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

东元电机去年爆发会长黄茂雄与儿子黄育仁经营权之争,当时的菱光科技监察人林久真,指控菱光董事长黄育仁,疑未经菱光董事会同意花费亿元取得东元股东会委托书,控告黄育仁等人涉嫌违反《证交法》等罪,黄育仁则反控林久真外泄公司资料,涉嫌背信、泄漏工商秘密等罪,台北地检署认为林女罪嫌不足,27日不起诉林女。至于林控告黄育仁案仍侦办中。

去年东元发生父子经营权之争,当时菱光监察人林久真指接获股东检举黄育仁高于一般市场行情,委托元大证券收购委托书,导致菱光遭受巨额损害,委托律师控告黄育仁、元大证高层多人涉嫌《证交法》特别背信等罪。

当时黄育仁曾回应,林女是东元稽核主管,指派到菱光担任法人监察人代表人,质疑林女立场,并认为林女以公司监察人身份对菱光进行查帐后,不久媒体就出现菱光委托征求委托书的报导,质疑林泄漏菱光科技因应其查帐提出之公司保密资讯,林提出不实刑事告诉,因此菱光科技因此以法人身分,控告林涉嫌违反《营业秘密法》及《刑法》泄露工商秘密罪、《证券交易法》散布流言或不实资料等罪。

但检方调查后认为林罪嫌不足,27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