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杀人后人间蒸发 凶手24年后街头遭逮差一年免诉

示意图(shutterstocks)

屏东刘姓男子与潘姓妇人有债务问题,1998年刘男见对方上门要钱,竟持利剪将人刺死,随即展开逃亡生涯;直至日前台北警方在街头拦检时,意外将人逮获,逃了20余年、仅剩一年不到就能逃过法律追诉期,屏东地检署侦结后依杀人罪将他起诉,屏东地院裁定续押。

刘姓男子杀人后逃亡超过20年被逮,屏检依杀人罪侦结起诉。(林和生摄)

检警调查发现,刘男与潘女因财务问题产生嫌隙,潘女在1998年6月14日上午10时40分许,来到对方住处讨债,双方谈没多久便发生争执,刘男一气之下随手拿起一旁利剪,朝女子身上刺去,她随即倒地、血流如注,旁人见状立刻报警,并将人送往东港安泰医院急救,经医师抢救数小时后宣告不治。

员警获报到场,惊见现场斑斑血迹,并扣得剪刀及木棍各1把,至于下手的犯嫌早已逃之夭夭。事后法医相验发现,死者身上有2处穿刺伤,其中右前胸刺伤经由皮下组织经过右肺中叶,抵达心包膜,最后插入接近心脏上升主动脉,仅距离瓣膜3公分,显示刺击力道非小。

专案小组事后积极侦办,由于案发地点为刘男所承租用来工作的处所,并摆有沙发及工具等,现场扣得的犯案剪刀,长度达25.5公分,就是修剪坚韧沙发皮所用的剪刀,质地沉重且尖锐,但根据线索追人,始终没有下文,凶手宛如人间蒸发般,警方也发布通缉。

潘女的儿子一心想找到杀母嫌犯,无奈到死前都未能如愿,直到去年底由台北市员警巡逻拦检时,意外将人逮获,并解送屏检归案,检察官侦结后依杀人罪起诉,移审屏东地院时裁定续押。

检警指出,刘男犯罪时间在1998年6月,根据刑法修正前的追诉权时效为20年,加上通缉期间达20年之四分之一即为5年,等于此案件追诉权时效应至2023年12月完成,逃了20余年,仅1年不到就过追诉期,如今落网,员警直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刘男被捕后仅淡淡谈到,与潘女并无财务问题,但坦言确实愤而杀人,至于为何杀人?逃亡期间如何生活,这部分并无多谈。法官认为,他逃亡20余年才被查获,显见逃亡意欲甚坚,具相当逃亡能力,加上居无定所,因此认定有相当理由恐继续逃亡,因此裁定续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