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员贪149万人间蒸发25年 躲过法律追诉期免关

前台中县大雅乡公所清洁队员于1995年间贪污149万余元,因法律追诉期已过而免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前台中县大雅乡公所张姓男清洁员,自1995年间涉嫌私下兜售负责区域之掩埋场入场票券,牟利149万余元,经检方依渎职等罪起诉,法院通缉至2022年3月,已超过法律追诉期25年,台中地院依法谕知免诉。

判决书指出,张男原为台中县大雅乡公所清洁员,负责沙鹿镇及大雅乡联合卫生掩埋场的入场票券贩售业务,标准流程为统一收据上填写数量及金额,由买受人自行至大雅乡公所缴款,但张男发现此收入并未被逐笔核对,便心起贪念。

检方指出,张男明明为公务员,却以职务之便,自1995年4月至1996年10月间私下向外贩售3476张入场票,牟利149万5800元并占为己有,依涉犯修法前的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1款侵占公有财物罪,将其提起公诉。

台中地院表示,张男于1997年2月法院审理期间数度被传唤、拘提均未到庭,法院于同年6月发布通缉令至今,但张男隐匿行踪,此案法律追诉期为25年,经计算并扣除侦查时间,追诉权时效至2022年3月12日,已超过时效,谕知张男免诉,逃过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