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遭名嘴爆料出500万「搓圆仔汤」 侯友宜获不起诉

侯友宜(本报资料照片)

名嘴罗友志自爆2014年登记参与新北市议员第7选区党内初选时,侯友宜以500万元资金「搓圆仔汤」,要求他换选区参选,事后侯遭告发违反《选罢法》,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全案仅有罗单一证述,并无其他补强证据,侯罪嫌不足,上月将侯不起诉。案经再议,台湾高检署审查认为一审侦查完备,再议无理由,依法驳回,侯获不起诉确定。

罗友志今年4月在脸书爆料,他2014年登记新北市议员第7选区(土城、树林、三峡及莺歌)国民党内初选,时任新北市副市长的侯友宜2度与他碰面,提出以500万元资金「搓圆仔汤」,要求他更改选区至汐止,并承诺有人会帮忙协助开设服务处、竞选旗帜,也会帮忙介绍汐止人脉。但遭他拒绝,他曾向当时的竞选办公室2名干部提及此事,2人极力反对。事后民进党新北市党部主委何博文告发侯违反《选罢法》。

但检方调查,罗友志对于侯提及500万的时间,说法有出入,而他指称与侯的2次会面均无其他人在场,亦没有LINE,手机也未留下纪录可供调查。另传唤时任罗的竞选团队2名干部作证,2人均证称他们是在罗以无党籍身分参选时才加入团队,国民党初选时并未参与,亦没有在开会听闻此事,有证人虽称罗独立参选后有提及国民党要他去汐止选议员,党会提供协助与资源,但他是在罗贴文后才知500万一事。

检方认为,2人证述与罗友志说法不符,且2人都是听闻罗转述部分经过,全案仅有证人罗单一证述,并无补强证据可担保罗所述的真实性,又查无其他积极证据,侯友宜犯罪嫌疑不足,上月侦结不起诉侯,并将案件依职权送台高检再议,台高检审查后认为再议无理由,驳回再议,侯获不起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