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大安分局!罵警三字經不起訴 罵警「有牌流氓」不罰

周姓男子不服警察执法,辱骂员警「XXX」三字经依妨害公务罪移送法办;萧姓男子违规停车被取缔,指警察是「有牌流氓」依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检方侦办周,认周获谅解,作职权不起诉处分,法官审查萧,认萧非针对警察说话,裁定不罚。

周姓男子2024年11月4日凌晨2点许,在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KTV前因臧姓友人开启巡逻车车门而被盘查,周骂台北市警大安分局陈姓、隋姓警员「X妈的」、「你他妈的」、「我X你妈」,警方将周依妨害公务罪移送法办。

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认为周是一时冲动,犯后已坦承犯罪、深感忏悔,2名警察侦讯中表示愿意原谅,对周职权处分不起诉。

另一起警民纠纷也是大安分局所移送。警方说,萧姓男子2024年10月6日晚间10时许在忠孝东路、大安路巷口转角处违规停车,警方盘查萧,萧出言挑衅对警察说「有牌的流氓」,萧违反社维法。

台北地院调查,萧坦承口出「有牌的流氓」,辩称是向同行的友人陈述,没有对警察说,法官勘验警员密录器档案,结果显示萧的音量中等,语调没有特别高亢、激动,警员闻言后责问萧,萧正进入车辆驾驶座。

法官认为,萧所称「有牌的流氓」究竟是对执勤警员咆哮、喝斥,或只是向站在车外友人抱怨、数落尚有疑义,无从证明萧构成处罚要件,裁定不罚。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图/取自Googl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