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竹北女警下海兼差?行政調查結束還她清白 但因這事風波未平

喧腾一时的新竹县竹北警分局潘姓女警因出现在新竹市某护肤店,被爆出疑似有「兼差」情事,经过近1月调查终于还她清白,虽「查无兼差具体事证」,潘女免于被汰除,但潘女曾找人代签退,若有虚报加班费,恐涉及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但最终也查无。不过委托人代签退,双方有伪造文书疑虑,将函送新竹地检署认定。

竹北警分局指出,经调查潘女行车轨迹,比对签到、签退等纪录回溯至今年1月,潘女仅请人代签退2次,且都在5月期间,由于5月加班费需6月才可申报,潘女尚未申报加办费,因此也查无「虚报加班费」事证。

不过潘女坦承未经报备非因公涉足不妥当场所及与特定对象不当接触,情节严重,维持1大过处分。竹北分局侦查队长李宗和及彭姓小队长因督导不周,维持申诫2次处分,彭姓小队长也自行调职到刑大。虽行政调查结束,但代签退因涉及伪造文书,潘女及代为签退者,仍将依规函送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潘女心情已逐渐平复,目前已返回岗位上班,家人也时常陪伴关怀。

律师钱炳村提醒,若报领加班费,但实际上却没有加班情事,只要领取款项时实不符「名」,就有可能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规定,「利用职务上之机会,以诈术使人将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6千万元以下罚金。不过若于犯罪后自首,如有所得并自动缴交全部所得财物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委托、帮人签退,可能涉及刑法第 217 条伪造署押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公务员兼差,钱炳村指出,若未经服务机关许可,亦不论是否受有报酬,或是否实际执行职务,可依公务员服务法按其违失情节予以惩处,最重可汰除。

喧腾一时的新竹县竹北警分局潘姓女警因出现在新竹市某护肤店,被爆出疑似有「兼差」情事,经过近1月调查「查无兼差具体事证」,终于还她清白。图/翻摄自网路

虽兼差事件被证明是乌龙,但潘女坦承未经报备非因公涉足不妥当场所及与特定对象不当接触,情节严重,维持1大过处分。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