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紫宸》每年数十亿权利金 请问 oBike:你缴了吗?

警方执法拖吊违停的oBike。(王扬杰摄)

我对私人经营或是由国外引进共享单车,没有反对意见。但是,要遵守台湾的法律和缴交该缴的税费。

1. UBike 之所以取得固定的停车位置,是因为他正正当当向各地市政府签约,每年缴交数十亿的权利金,请问 oBike:你缴了吗?

2. oBike 没地方停,只好大喇喇停在机车格,这不止影响百万机车族的停车权益,台湾所有人都知道,机车停在机车格,和汽车停在汽车格一样,是要依时间长短缴停车费的,请问 oBike 停机车停车格,缴费了吗?

3. 台湾有许多重型机车停在停汽车格,都是缴交汽车停车费率,脚踏车如果占用机车格,当然要依机车停车费率交费,台湾是文明国家,道路是公有财,使用者付费,早已是全民共识和基本公民素养。

4. oBike 既不向地方政府缴权利金、也不依停车格交道路停车费,所以可以杀价向合法缴费的 UBike 挑战。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台湾人民可以容忍吗?当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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