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取消房贷利率下限 住房交易市场正在逐渐修复

本报记者 王登海 北京报道

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策略的持续深化与精准化,新发放的首套房贷利率也成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

进入4月以来,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数量呈现出明显增长趋势。近期,包括青岛、南昌、济宁、潮州、烟台、汕尾等在内的十余个城市纷纷发布公告,宣布从4月1日起,将阶段性地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

“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意味着银行在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不再受固定利率下限的约束,而是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借款人信用状况等因素,更加灵活地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业内专家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房贷利率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引导降低新发放房贷利率,从而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房贷利率一降再降

自4月份开始,多个城市已经官宣,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3月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青岛市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自4月1日起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除了青岛,山东省内的烟台和济宁两市也紧随其后,实施了相同的政策。

与此同时,江西省的南昌、赣州、九江和新余等地也相继发布公告,自4月1日起同样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优惠的贷款条件。

“从市场反应来看,这一政策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到店咨询的客户比以往增加了不少。”青岛市的一名房产中介向记者介绍,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这一政策实施后,确实对购房者的贷款成本产生了明显影响。对于首次购房的市民来说,可以享受到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降低了还款压力。

事实上,随着去年5年期以上LPR两次下调,不少城市首套房贷利率创历史新低。

贝壳研究院监测显示,2024年3月,全国百城首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3.59%,二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4.16%。这两个数据均与上月保持一致,但相较于2023年同期,首套利率下降了43个基点,二套利率下降了75个基点。

从城市能级来看,一线城市的首二套平均房贷利率分别为3.88%和4.29%,二线城市为3.61%和4.17%,而三、四线城市则为3.57%和4.15%。

“截至3月底,百城整体二套房贷利率均处于历史低位,较低的房贷成本以及较快的放款速度有助于推动住房需求入市并加快交易流程,有利于住房交易市场的平稳修复。”贝壳研究院报告指出。

双向动态调整

记者了解到,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政策的取消可追溯至2022年。当年,人民银行与原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赋予了自主权,允许其在2022年年底前根据当地市场情况,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新发放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

在此基础上,2022年12月30日,央行与原银保监会再度联手发布《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根据该机制,对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三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以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建立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这一机制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因城施策的原则下,对房贷利率进行双向动态调整。这既考虑到了房地产市场的区域特征,也避免了政策一刀切可能带来的问题。”业内专家表示,通过有序实现房贷利率政策的双向动态调整,有效支持了城市政府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通知》还提到,对于采取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三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这就意味着,这一政策调整并非长期固定,而是具有阶段性特征。”上述专家表示,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在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出现连续三个月环比上涨的情况,相关城市将及时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确保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编辑:王金龙 审核:童海华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