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2度冲天炮射民宅 开庭呛「还会再射」遭判刑7月

▲新竹地院法官将单男判刑。(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新竹单姓男子与谢姓男子发生纠纷,竟两度趁凌晨持冲天炮朝谢男家燃放,还大声咆哮。单男事后否认针对谢男,但新竹地院法官审酌监视器画面与两人关系等,认定单男明显有针对性,且作法充斥警告意味,意图使人心生畏惧,已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单男7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单男因纠纷对谢男心生不满,2023年8月3日及8月12日清晨接近5时,分别前往谢男新竹市住处前,手持冲天炮对准谢男家方向燃放。单男矢口否认恐吓犯行,辩称并无针对谢男或任何人,也并非对谢男住处燃放冲天炮。

法官当庭勘验谢男住处外监视器画面,看见单男燃放冲天炮时明显对着谢男家方向,而且放炮后还大声叫骂,甚至在二次燃放时,冲天炮还落在谢男院内冒出浓烟,由此可见单男明显针对特定之人。

法官认定,单男对谢男家燃放冲天炮一事,为加害生命、身体及财产的行为,恫吓并使谢男心生畏惧致生危害于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由於单男先是矢口否认犯行,在审理期间又当庭表示会再度朝谢男住处放炮,考量住宅燃放冲天炮致灾新闻多有所闻,加上单男毫无悔意,因此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七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