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躲女廁偷拍十餘人 超商、商場都淪陷連國北護都受害

27岁李姓男子偷拍成瘾,前年在超商厕所、国北护女厕等处偷拍女性如厕20次,受害者多达12人,年龄从12岁到成年。新北地方法院考量李男犯后未与被害人和解、直到庭审才坦承犯罪,目前正在医院接受强制治疗,依妨害秘密20罪定应执行刑4年,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李男先前才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入狱服刑3年2月,2017年出狱。前年3月起他开始躲在女公厕偷拍,以手机装在厕所角落,或是将手机透过厕所门通风的百叶缝隙、厕所上方空隙等处偷拍女性如厕,总共偷拍20次,受害者多达12人,地点是新北市中和区一间莱尔富厕所内、美语补习班、土城地区的购物广场公厕以及国立台北健康护理大学内的公厕。

侦查时李男否认犯罪,直到法庭准备、审理程序才认罪,法官考量他至今未与被害人和解,难认犯后态度良好,且此前有妨害性自主的前科,是累犯,审酌他目前在医院接受强制治疗,依妨害秘密20罪定应执行刑4年,可易科罚金。

李男在土城地区商场、超商、大学女厕内偷拍20次,受害者多达12人,被新北地方法院依20罪妨害秘密罪定应执行刑4年,可易科罚金。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