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怕!男3度酒驾又遭逮 辩「有慢性病不能关」遭打脸
男3度酒驾罚不怕 第4度又犯判刑5月被抓去关(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
苏姓男子去年开车送货,因车子摇晃被警方查获酒驾,被判刑5月,但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不准他易科罚金,把他抓去关,苏向法院提异议,称他高龄患有多种慢性病,监所无法妥善医疗,指检察官不准他易科罚金没道理,但法官调阅苏前科,发现他已是第4次酒驾被逮,且驾照被吊扣,认为苏视法令于无物,必要有入监服刑,驳回异议。
警方调查,苏男去年4月15日晚间在新北市住处喝啤酒后,翌日上午开車送货途中,因车辆行驶摇晃被警拦查,酒测值为0.29毫克,依公共危险罪送办。台北地院判处他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另并科罚金6万元。但检察官不准易科罚金,把他抓去关。
苏男不服,向法院声明异议,指他年岁已高,但仍为全家家庭经济支柱,他入监无法工作,家庭经济陷于困难,且他患有高血压、痛风、心律不整、糖尿病等病,在监难获妥适医疗,请求法官裁定准他易科罚金。
但法官发现,苏男已是酒驾累犯,2014年间被判刑2月,并科罚金2万元,缓刑2年,须付公库支付6万元,又于2017年2月被判刑2月,同年5月第3度酒驾判刑3月,并科罚金4万5000元,本案已是第4次酒驾,检察官才不准易科罚金。
法官认为,苏男已有4次酒驾前科,可见其一犯再犯,不因前3案获易科罚金执行完毕,而心生警惕,因此易科罚金的处分,已难认对其有矫正之效;且他无视其驾照尚在吊扣期间,不得驾车,却仍驾车上路,显示视法令于无物,当有入监执行之必要,以为矫治,苏声明异议无理由,依法驳回。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