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莱猪医师苏伟硕控陈时中、吴秀梅诬告 最终结果出炉
苏伟硕。(本报资料照片)
苏伟硕医师因多次公开发表莱剂恐危害健康等言论,遭卫福部依违反《食安法》散布不实讯息向刑事局告发送办,苏获不起诉确定后,反控时任卫福部长陈时中、食药署长吴秀梅2人涉诬告罪,台北地检署上月将陈、吴2人不起诉处分。苏声请再议,台湾高检署审查后认为再议无理由,今依法驳回,陈、吴获不起诉确定。
依法,苏伟硕若不服,可以向台北地院声请交付审判,寻求司法救济,但成案难度甚至高。另苏伟硕向陈时中、吴秀梅提起民事求偿100万元案,台北地院仍在审理中。
2020年10月间,苏伟硕在脸书、立法院公听会上发表「莱剂促动TAARI的活(毒)性,可能是摇头丸的250倍、进口含莱剂毒品,并非不吃就没事,光呼吸就可能吸到莱剂吃素的人也会吃到,人体食用含莱克多巴胺残留猪肉对精神健康之风险及造成自闭症」。卫福部认定他散布不实讯息,向刑事局告发他违反《食安法》。
但高雄地检署认定,苏的言论纵有耸动不实、过度渲染,但并全然非出于恶意,不构成犯罪,去年6月24日侦结将苏处分不起诉,去年7月,苏与妻子到台北地检署,控告陈、吴涉犯诬告罪,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2人赔偿100万元。
北检调查认为,卫福部告发苏违反《食安法》并无全然无据,亦非凭空捏造,由于告发苏内容并无虚伪捏造不实,不构成《刑法》诬告罪,认为没有传唤陈、吴2名被告的必要,2人罪嫌不足,上月18日不起诉2人。
苏不服,日前向台湾高检署声请再议,由于高检署认为苏再议无理由,予以驳回,因此陈时中、吴秀梅2人获不起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