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伟硕指控历历 陈时中吴秀梅未现身

苏伟硕医师提告前卫福部长陈时中、食药署长吴秀梅求偿100万元 。(林伟信摄)

苏伟硕医师因2020年间多次公开发表莱剂恐危害健康等言论,卫福部以苏散布假讯息,依违反《食安法》散布不实讯息向检警告发,苏伟硕获不起诉确定后,认为时任卫福部长陈时中、食药署长吴秀梅侵害其名誉权,对2人提告求偿100万元,苏伟硕14日出庭指控2人行为造成他名誉及时间损失,但陈、吴2人的委任律师则辩称没有侵害苏的名誉权,法官谕知4月12日再开庭。

2020年10月间,苏伟硕在脸书社群、立法院公听会宣讲「人体食用莱克多巴胺残留猪肉有影响精神健康的风险,会影响脑部及胎儿发育」、「呼吸就可能吸到莱剂」等,卫福部认定他散布不实讯息向检警告发。

但高雄地检署认定,苏的言论纵有耸动不实、过度渲染,但并全然非出于恶意,不构成犯罪,去年6月24日侦结,将苏处分不起诉,去年7月,苏与妻子到台北地检署,控告陈、吴涉犯诬告罪,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2人赔偿100万元。

苏昨搭高铁北上前,在脸书发文说他要亲自出庭,他还解释因为陈、吴故意损害他的社会声誉,告发他违反《食安法》,致警方对他展开调查,导致他遭受名誉与时间上的损失,因此要求2人连带赔偿100万元。

庭讯时,苏强调卫福部告发他散布不实讯息已侵害他的权益,且陈、吴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说,「如果苏伟硕认错,可以考虑不提告」、「食药署一直发新闻稿澄清,我们一直有告诉他那是错的」,也侵害他的权利。

不过,陈、吴的律师辩称,告发是卫福部以机关名义基于职务的行为,并非陈、吴2人的个人行为,而且2人没有侵害苏的名誉权的故意或过失。

庭讯后,苏伟硕接受媒体访问表示,他同一天分别提出刑事及民事诉讼,但目前尚未接到检察官以告诉人身分传唤他,他认为,民事求偿部分,法官先开庭也没关系,全案将交由法官来厘清事实,如果未来检察官进行调查刑事部分,他也可以将民事诉讼所获取的资料,转交由检察官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