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康养项目的陷阱

案情回顾

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以投资度假村、生产健康产品项目、养生养老等项目为名,在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以高利息回报、组织旅游、派发宣传单等方式,针对中老年人群进行推介销售该司的旅游、保健产品,按照销售产品预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支付高额推广费、到期后还本付息的方式,游说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及产品购买合同,并签订所谓“市场监督员聘用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作案手段

一是以投资度假村、生产健康产品项目、养生养老等实体项目为名,引诱老年人投资。

二是以按照销售产品预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支付高额推广费、到期后还本付息为诱饵,诱惑老年人上当。

三是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及产品购买合同,并签订所谓“市场监督员聘用协议”,迷惑老年人,达到敛财目的。

防骗小贴士

1.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打着“养老服务”“康养项目”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资金。老年人在投资项目前,一定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深入了解,提高风险意识,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2.老年人在投资理财时一定要认准正规持牌金融机构,任何承诺高额回报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不要被所谓的“高利息”“高收益”等虚假宣传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