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养老床位的骗局

案情简介

四川省某某养生养老中心,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市场拓展部部长张某某以德康养老中心名义,以沿街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老年人开展联谊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为老年人办理居住权证、签订养生养老合同,并对外宣称,老年人交纳的本金越多,入住时享受房租折扣也越大,德康养老中心将定期支付利息,期满后退还本金。某某养老中心共计向3300余人吸收资金1.7亿元,案发时已退还资金4275万元,未退还资金1.3亿元,入住服务费抵扣本金133万元。

作案手段

一是以沿街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老年人开展联谊会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吸引老年群体关注。

二是通过对外宣称,老年人交纳的本金越多,入住时享受房租折扣也越大,德康养老中心将定期支付利息,期满后退还本金的方式,诱惑老年人投资。

防骗小贴士

1.养老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谨慎投资、警惕非法集资。

2.以“交纳本金越多入住折扣越高”“高额返息到期退还本金”“返还定金并享受折扣入住甚至免费入住”等为幌子,收取预付费的行为实际是吸收公众资金的金融活动。

3.老年人要警惕养老机构超量售卖床位的情况。养老机构以为老年人办理居住权证、签订养生养老合同、享受入住优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预付费用,是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常用的营销手段。但如果收取预付费的客户总数远远超出其床位数,严重超过其服务供给能力,将导致老年人的入住需求无法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