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性別暴力 政院擬提國家行動計畫
为消除导致性别暴力的性别不平等观念、扭转责难被害人氛围,行政院性平处从公众、机关人员、法制、统计等多面向提出精进措施,推出性别暴力防治国家行动计划草案,预计7月办理公听会搜集意见。
台湾近年掀起一连串揭发性骚的「MeToo」运动,性平处指出,为建立以被害人保护为中心的专业可信赖的性骚扰防治制度,政府今年3月8日全面施行性骚扰防治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及性别平等教育法新制,力拚建构性别暴力零容忍的社会文化。
性平处表示,但各项被害人保护服务措施执行及司法友善环境建置等议题,仍需采取全面和整合的性别暴力防治国家行动计划,持续执行及精进,因此推出「性别暴力防治国家行动计划(113-116年)」草案。为广纳各界意见,性平处将在7月8日办理公听会。
性平处说,社会普遍未将暴力侵害行为视为一种对妇女基于性别的歧视,甚至发生指责性别暴力被害人的情形,而厌女文化、仇恨性言论,也深化社会大众对女性或多元性别族群产生有害的性别刻板印象,以及歧视行为。
根据草案计划,具体项目包含使机关人员接受数位/网路性别暴力防治教育训练涵盖率达95%;辅导各地方主管机关整合相关资源,提供被害人多元服务,县市涵盖率达100%;影像移除、限制接取成功率达85%;完成性别暴力通报、起诉、定罪、裁罚、判刑及赔偿统计资料建置达100%;以及建立跨部会性别暴力防治调查研究中心。